为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保障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中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
本次清理工作严格遵循国家法规及我校现行管理办法执行。清理范围为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弹性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一般为5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为7年,具体年限以学生入学当年培养方案为准)而未毕业的研究生。
经核查,以下9名研究生已超过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且未完成学业。现拟对上述学生作退学处理,特此公告。名单如下:
1. 艾 晖(2008级,未入学)
2. 王宏艳(2010级,退学)
3. 罗瑜俞(2010级,退学)
4. 裴 迪(2011级,退学)
5. 李荣晖(2012级,未入学)
6. 黄小斌(2013级,退学)
7. 朱 圣(2014级,退学)
8. 刘 灿(2015级,未入学)
9. 潘 超(2017级,退学)
本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相关学生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8211301)提交书面陈述与申辩材料。逾期未提出申诉或申辩无效者,学校将正式作出退学处理。
特此公告。
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