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级本科学生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msxy发布时间:2024-08-16浏览次数:132

【文号:教务字〔202453号 时间:2024-05-17

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近期将组织2023级本科学生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报名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附件在学校教务在线下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跨学科门类申请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全日制在籍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

2.累计补考课程三门(含)以下;

3.已缴清学校规定的费用。

二、 报名程序

1.学生申请

518日—61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登录学校“教务在线”,在【学生之家】栏目进行网上报名,辅修双学位招生专业见附件。

学生原则上不跨校区辅修,请注意区分开设专业所在校区。

2.学院审核,确定开班专业

611日,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招生学院进行网上审核;612日,教务处根据学院审核情况确定并公布开班专业。报名人数少于30人的原则上不开班。

3.志愿调整

612日—13日,学生根据开班专业进行志愿二次调整。

4. 公布录取名单

615日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5.缴费

710日之前,学生自行通过江西师范大学财务处网站( https://cwc.jxnu.edu.cn/)“网上缴费平台”模块缴纳学费(用户名:缴费号,原始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未按时缴纳学费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 开课时间

第二周(99日左右)开始上课,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末或晚上集中上课。

四、 辅修待遇

学生修完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的,单独发放“辅修专业毕业证明”,并在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上标注“辅修双专业”信息;外语水平达到规定要求,双专业双学位必修课程补考四门(含四门)以下,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在主修专业学位证书上标注“辅修双学位”信息;双专业双学位信息在“学信网”上进行注册。中途退出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学习或未获得双学位者,已获得的辅修课程学分,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后,可冲抵主修专业的任意选修课程学分。

五、 学费标准

双学位专业学费收缴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0]1582号执行,学生应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按学年收取。各双学位专业学费收缴标准如下:

1.文科(文、史、哲)类      3500/学年

2.文科(经、管、法、外)类  3800/学年

3.理工(Ⅰ)类              4000/学年

4.理工(Ⅱ)类              4200/学年

六、缴费须知

1.为鼓励学生积极报名,学校研究决定,对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减半收费,只收取第一学年学费。

2.中途退出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学习,或按规定被取消修读双学位资格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成功报名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应按时交纳学费,否则,将严重影响双专业双学位的教学安排。请学生报名前认真考虑,审慎决策。

4.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学费的学生,学校将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同时纳入学生本人诚信考核,情节严重者以扰乱教学秩序论处。

附件:

1.瑶湖校区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招生专业一览表

2.青山湖校区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招生专业一览表 

  

教务处     

2024517

   

                    附件1:瑶湖校区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招生专业一览表

序号

开设学院

双学位专业

授予学位

备注

1

财政金融学院

金融学

经济学

  

2

财政金融学院

会计学

管理学

  

3

城市建设学院

工程管理

管理学

  

4

国际教育学院

朝鲜语

文学

  

5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历史学

历史学

  

6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文学

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100分以上

7

外国语学院

日语

文学

  

8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文学

1.高考语文单科成绩在100分及以上;

2.没有任何课程出现挂科情况。

9

心理学院

心理学

理学

  

10

政法学院

法学

法学

  

11

政法学院

行政管理

管理学

  

12

政法学院

社会工作

法学

  





  

  

                附件2:青山湖校区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招生专业一览表

序号

开设学院

双学位专业

授予学位

备注

1

财政金融学院

金融学

经济学

  

2

财政金融学院

会计学

管理学

  

3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文学

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100分以上

4

心理学院

心理学

理学

  

5

政法学院

法学

法学

  

6

政法学院

行政管理

管理学

  

7

政法学院

社会工作

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