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教务字〔2024〕16号 时间:2024-03-05】
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近期拟组织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转专业主要依据《江西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自主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112号)实施。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附件在学校教务在线下载:
一、基本原则
1.自主有序。学生转专业自主自愿。对部分申请转入人数过多的专业,学校根据实际办学条件限定转入名额,由相关专业所在学院进行考核后择优录取。
2.公平规范。严格遵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生转换专业的相关要求规范进行,保证专业转换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双重选择。学校积极拓宽学生转专业渠道,尽量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允许每个学生在可选范围内填报两个平行志愿。
二、对象及条件
1.转专业对象为2023级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包括涉外办学、各类单独招生学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生或委托培养;
(2)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录取我校(如涉外办学,各类单独招生等);
(3)已修公共必修课程中有 2 门(含)以上不及格;
(4)在校学习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纪律处分;
(5)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或已有 1 次转专业经历;
(6)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3.艺术类及体育类学生只能在本专业类内部(要求高考科目相同)转专业。
三、工作程序
1.制定方案
转入学院应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业限额人数、考核办法、考核时间和地点等,于3月2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信息科审核备案(见附表2),由教学信息科将工作方案导入系统供学生参考。笔试和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均由学院自行安排,笔试和面试工作均应在4月8日—22日之间完成。
2.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于3月25日—4月7日登录“教务在线”,在“学生之家”的“2023级学生转专业(专业调整)”窗口选报志愿。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必须填报一个类内专业;公费师范生仅在公费师范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且应遵循公费师范教育相关规定。若因考试时间冲突造成两个志愿冲突,由学生自行调整专业意愿。
3.转入考核
转入学院按工作方案要求对学生进行考核,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录取人数来确定同意转入学生名单,4月23日前在“教务在线”“网上办公”的“转入学生审核窗口”提交审核意见。
4.审核录取
教务处根据转入学院提交的审核结果汇总,确定预录取结果并通知学生。同时被两个专业预录取的学生必须向录取学院提交“同意(放弃)录取志愿书”(附件3),放弃录取产生的录取差额,学院按成绩替补并及时通知到学生,因替补导致被两个专业预录取的学生,也须向录取学院提交“同意(放弃)录取志愿书”。学院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后,形成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表4)于4月2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信息科。
5.网上公示
教务处拟于5月上旬向全校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反映。
四、工作要求
1.艺术类与体育类学生转专业由学院自行负责具体操作,严格按照转专业方案进行考核、录取、学院内公示。及时将转专业方案和录取结果报教务处。
2.学生转专业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且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既要认真做好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工作,又要坚持以生为本,从学生实际出发,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3.转入学院严格按照《江西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自主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的有关要求加强对转专业工作的领导,要精心组织、坚持原则,将考核办法、录取名单在学院公告栏显著位置和网站上进行公示三个工作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与考核,未参加原专业学习或严重违反学习纪律者,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毕业最低要求为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和必修课程学分(原专业一年级所获课程学分计入总学分,新专业一年级的专业必修课,学生应通过校内选课、免修不免考或慕课等方式自行补修)。
5. 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后学校不再受理退回原专业事宜,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填报志愿前多与家长协商,多了解转入专业的学习要求,谨慎填报。另请各学院对转入学生加强学习指导,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条件保障。
6.为保证专业办学质量,优化资源配置,对于转后专业人数不足15人的,不予开班,并对该专业进行校内预警;15人以上不足20人的,原则上不开班,若学院要求开班,应提供情况说明。
7.未尽事宜,按《江西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自主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112 号)执行。
特别提醒: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院同步开展类内分流工作。
附表:
1.2023级新生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
2.2023级新生转专业转入专业录取方案汇总表
3.2023级新生转专业同意(放弃)录取志愿书
4.2023级新生转专业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4日
附表1
2023级新生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安排
3月4日—20日
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
3月21—3月24日
教务处整理数据,将限额人数、考核办法、考核时间和地点录入数据库。
3月25日—4月7日
学生登录“教务在线”报名转专业。
4月8日—22日
转入学院组织考核,形成预录取名单。
4月23日前
转入学院按预录取名单进行网上“转入”审核
4月28日前
同时被两个专业预录的学生志愿调整,学院形成最终录取名单,汇总表提交教务处。
5月上旬
教务处公示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