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文化艺术基金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丰碑永恒、星火相传——江西红色主题雕塑创作人才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一、项目介绍
1、江西文化艺术基金简介
江西文化艺术基金为中国中部省份首支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基金,是为繁荣文化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文化艺术创作人才、推进江西文化艺术事业健康发展设立的公益性基金。文化艺术基金旨在通过创新文化产业投入模式,为推动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该基金资助范围包括文化艺术的创作与生产、传播与推广、人才培养及相关的文化艺术类全省性重大活动的组织及实施等方面。
2、项目简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推进文艺精品创作高地建设,为江西美术和雕塑事业的发展培养高水平的创作人才,创作出一批优秀的红色主题雕塑作品,助力江西红色革命文化和红色主题雕塑的振兴与发展,赓续红色基因传承,弘扬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根据江西艺术基金章程相关规定,江西师范大学决定于2023年7月10日-8月12日举办江西文化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丰碑永恒、星火相传——江西红色主题雕塑创作人才培养项目》研修班,现面向社会招收学员,具体事项如下:
二、培训安排
1、实施时间
培训期3个月,其中集中学习1个月。教学采用集中授课与自主研习、创作相结合。培训形式包括:专题讲座、写生考察、作品观摩、专家示范、技法讲授、命题创作等。
拟于7月8、9日学员报到,10日开班,8月12日结束。集中学习第一阶段7月11日——7月16日,期间安排专题讲座和专家示范;7月17日——20日,期间计划安排去南昌、井冈山、瑞金等革命圣地写生、考察;集中学习第二阶段7月21日——8月12日,学员在美术学院雕塑系教室集中学习,教师现场指导;8月15日——10月15日,学员在原单位或家中自学,教师线上指导;11月份,作品汇报展览与作品集出版——第四阶段。
2、项目实施地点
集中授课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具体详情见录取通知)
项目调研、考察等实践地点:南昌、井冈山、瑞金等地。
3、师资介绍
聘请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雕塑系教授及省内雕塑名家、美术理论家为授课老师。
吕品昌 (江西省美协主席、景德镇陶瓷大学副校长、中国雕塑家协会副主席、中国雕塑学会副会长、中国美协雕塑艺委会副主任、秘书长、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教授)
余晨星 (中国美术学院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雕塑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雕塑家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雕塑学会副会长)
柳 青 (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副教授)
马文甲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副教授、博士)
孙晓晨 (江西省美协副主席、江西省文化和旅游研究院国家一级美术师、教授)
王世刚 (江西省美术家协会雕塑艺术委员会副主任,景德镇陶瓷大学雕塑系教师)
夏学兵 (江西省美协副主席、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院长、中国雕塑家协会理事、江西省雕塑艺委会主任、南昌市美术家协会主席)
钟 宽 (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副主任)
周君俊 (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教师)
黄积鑫 (中央美术学院博士、艺术理论家)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
网报与函报结合,网报与函报提供材料需一致。报名者自行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填写相关内容。
2、报名日期
2023年6月5日—6月15日(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3、报名材料
网报材料
1、本人填写的报名表扫描件(在职人员须经单位同意盖章);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
4、省级及以上展览获奖证书扫描件;
5、近期独立完成的雕塑作品电子图片3张以上(要求为JPG格式,不小于3M,文件名设置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创作时间)。
1-4材料要求为PDF或JPG格式。
函报材料
1、存有全部网报材料的优盘;
2、报名表原件;
3、个人小二寸免冠证件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
材料邮寄地址及电子邮箱
1、网报材料请发送至:
电子邮箱:1716176829@qq.com
全部材料须以电子版形式打包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设置为:江西红色主题雕塑人才培养+姓名。
2、函报材料请寄至: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美术学院
收件人:胡金龙,15879093983;许晏郡,18037282618
邮编:330022,邮寄材料请用特快专递,并注明“雕塑人才培养项目”报名材料。
报名手续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退。入学后如发现材料不实,将作清退处理并永久取消报名资格。
四、学员录取
1、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及作品图片进行评审,录取30人作为本项目学员;
2、学员的录取由专家组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3、录取:入选名单报江西文化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定后,正式发布录取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培训办公室设在江西师范大学校美术学院,具体负责计划实施、教学内容制定、教学组织、后勤保障、经费管理等。
2、集中授课(含外出写生、考察)期间,学员的食、宿、行、画材费用由项目主办方负责,整个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学员往返的车票(以高铁二等座为最高标准)只报销一次。
3、学员应服从教学安排,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不得随意缺课,严格遵守江西师范大学的管理规定及本次培训项目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有违法乱纪、道德失范,以及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均作清退处理。
4、培训期满,组织教学成果展、作品研讨、出版画集、媒体宣传等活动。通过考核结业者,由江西文化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5、主办单位对学员培训期间创作的额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训学员,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及江西省美术家协会与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各项规定;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丰碑永恒、星火相传——江西红色主题雕塑
创作人才培养项目创作人才培养”项目组所有。
后附招生报名表,其他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
联系人:钟老师 电话15070980387
周老师 电话18671116006
附件
附件:丰碑永恒、星火相传——江西红色主题雕塑创作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