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艺术类及体育类学生只能在本专业类内部(要求高考科目相同)转专业通知精神,本着自主有序、公平规范、双重选择的基本原则,制定我院2022级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领导小组
组长:谢济明
副组长:贺新奇、陈帅
成员:乐伟民、黄达武、张小娥、蒲娟、戚薇
二、转专业对象和限额人数
1、转专业对象:大一在校普通全日制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体育教育专业本科学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生或委托培养;
(2)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录取我校(如涉外办学,各类单独招生等);
(3)已修公共必修课程中有 2 门(含)以上不及格;
(4)在校学习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纪律处分;
(5)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或已有 1 次转专业经历;
(6)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3、限额人数:以技术课成班规模为主要考量依据,不超过技术课成班规模的1/5,4人。
三、转专业程序
1、报名: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A4纸撰写)→现专业辅导员签字“拟同意转出”并签名和将转专业辅导员签字“拟同意转入”并签名→现专业和将转专业系主任签字“拟同意报名”并签名→学工书记签字“拟同意”并签名,交到学院教务办。
2、再参加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试,按总成绩顺序录取。
3、退伍复学到大一的学生只须提交转专业申请,就可免试。
三、考核办法、时间
1、考核办法:学院组织转专业考试,包括不超过两门的专业课考核(占比不超过50%)、面试(占比50%-100%)。
2、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学校当年公布的转专业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
未尽事宜,按《江西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自主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112 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