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师范大学职称评审本科课堂教学代表作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22〕15号)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职称评审本科课堂教学代表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次评价工作参评对象为拟申报晋升教授或副教授职称(含教学型、教学科研、科研型)的教职工。
二、参评方式
评价方式为课程视频评价,包括随机课和公开课。随机课的视频由学校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视频库中随机抽取,公开课为参评教师精心准备的课堂教学(均为一节课约40分钟),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录制。
三、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15日前 | 参评教师提交申请 |
4-9月 | 公开课录制、抽取随机课 |
10月 | 组织评审专家对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代表作进行评审 |
10月下旬 | 对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核对、汇总和公示 |
四、结果运用
(一)评价结果采用量化百分制,随机课和公开课权重比为1:1。
(二)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即优秀(85-100)、良好(75-84)、合格(60-74)、不合格(< 60)。
(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不同类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要求:
教学为主型教师,评价结果须达到“优秀” 等级。
教学科研型教师,评价结果须达到“良好” 及以上等级, 且随机课和公开课评价均为合格及以上。
科研为主型教师,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 及以上等级, 且随机课和公开课评价均为合格及以上。
教师获得教务处组织推荐的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竞赛奖、一流课程(不含虚仿课程)负责人,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教学十佳”“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连续五年教学质量优秀,职称评审时可免除本科课堂教学代表作评价。符合免评的教师请附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盖章交教务处。
五、材料提交
参评教师在聘期内向学院提交教学评价申请,各学院统计汇总本年度评价对象并确定本学院集中公开课时间。并将汇总表(见附件2)于4月15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罗巍OA。